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对浙江大学能够做出正确的处理结果,我们认为还是正面的积极的态度。作为全国闻名的高等学府,面对舆论的质疑,能够做到知错就改,还是应该给予肯定的!
总结一下,这个网络舆情,浙江大学处理的还是很妥当的,能够做到知错就改,务实求真,还是很值得肯定的。虚心接受质疑,认真务实调查,态度积极,这是一个好的负责任的大学的态度,点赞支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大学这么做自然有它的道理。不管它的道理是什么?我们都要表示理解。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认同它的做法。下面详细介绍:
1、大学的做法并不令人满意
2、大学的做法改变的原因
总而言之,大学的决定改变肯定有多种原因,不会是那么简单。
浙大选择在深夜发文,我想,或许是出于以下几个目的:
【1】不想占用过多的公共资源空间。
【2】减少大家对此事的讨论。
【3】降低此事的热度。
对于浙大这一次的通报,老穆表示支持!
老穆认为,浙大这一次的“更改”,谈不上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不能算是知错就改,它是基于新的事实依据做出的决定。
诚然,舆论压力的确比较大,但还不至于能让浙大“直接改变”,真正让浙大改变的是“新证据”。
据媒体报道,新证据还不止一个……
有遭怒xx性骚扰女生发文,讲述被骚扰经过!
有人爆料,怒xx被爆经常出入酒吧,且成绩差。
这些爆料,在浙大最新的通报中也有体现。
浙大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怒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
那么,在一次的事件中,浙大有没有“疏忽”的地方呢?
老穆认为,倘若细究起来,还是有的。
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秉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却被宣告缓刑的学生”,给予他们留校察看,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但是,老穆觉得这也要分犯罪的类型及轻重程度。
比如学生因为家里穷,故而入室盗窃,恰好被抓住了,倘若是初犯,认错态度较好,还是可以给予留校察看机会的。
倘若学生是强奸犯,且屡教不改者,那就不如直接开除了。
老穆列举的事例或许不恰当,但想表达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希望学校能够细化规则,这样就不会惹来更多的争议了。
不过这一点,浙大自己也提出来了。
学校下一步将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
老穆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大家的深刻反思,尤其是当代大学生和高校。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