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超联赛计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超联赛计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超联赛积分的计算方法主要基于比赛结果。
每场比赛,胜利一方将获得3分,平局1分,失利0分。如果比赛在90分钟内完成,比分没有变动,则比赛以1比1的比分结束,双方各得1分。如果比赛在90分钟之外完成,则按照比赛最终比分计算,双方分数相加为3分。
在中超联赛中,每个球队的积分由胜点、平点、负点、净胜球和失球数累加而成。每场比赛,胜方会获得3分,平方会获得1分,负方会获得0分。此外,每场比赛会根据胜方净胜球数和失球数进行累加,如果胜方净胜球多,则会多获得1分,失球多则会多扣除1分。
中超联赛积分榜上会根据参赛球队的总积分进行排序,总积分由参赛球队的胜点、平点、负点、净胜球和失球数累加而成。如果参赛球队的总积分相同,则按照双方比赛的净胜球和失球数进行排序,净胜球多的排在前面,净胜球少的排在后面。
中超联赛积分的计算主要是根据比赛结果,比赛时间限制在90分钟之内,如果比赛超过90分钟,则按照比赛最终比分计算,双方分数相加为3分。此外,还会根据净胜球和失球数进行累加,净胜球多则会多获得1分,失球多则会多扣除1分。最后,在积分榜上会根据参赛球队的总积分进行排序,净胜球多的排在前面,净胜球少的排在后面。
中超是通过积分决定冠军与排名的,没有决赛。
中超联赛决定名次办法 (一)赛季结束时,排名后两位的球队降级; (二)赛季开始前,积分榜为随机自动生成,真实排名不分先后; (三)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四)积分多的名次列前; (五)中超联赛结束,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 a.相互比赛积分多者 b.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 c.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 d.其队所属俱乐部的预备队在本赛季预备队联赛中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e.净胜球多者 f.进球数多者 g.全年比赛红黄牌扣分少者(不包括纪律处罚) h.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现在观看的中超联赛,一个是看联赛的积分,也要看各支球队之间的比赛的胜负关系的,如果是球队的积分越多,就与其它球队的分差越大,如果是两支球队或三支四球队分差不大的情况下,每场比赛的精彩度更高。就看最后一轮的比赛结果了。
谢邀请,我觉得限薪治标不治本,但目前确实也需要这么做,中超联赛虚旺是事实,各大财团相互烧钱搅力也是事实,长远之计,必须重新审核中超联赛发展规划,让足球资本相对的向青年军倾斜,把中国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做大做强。
倒逼出来的新政,足协总算明智了一回,办了一件迄今为止最为正确的事。谈不上灵丹妙药包治百病,却也是头痛医头痛的良方。起码来说是对症下药。但足协的限薪令仍有几点必须指出:
第一,本土球员的最高顶薪1000万,仍然存在虚高浮肿,价高货次的问题依旧突出。在球迷眼里有沒有年薪1000万的球员,真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球员顶薪与现有国脚的实际能力差别太大。不知道足协定此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总的感觉顶薪含绩效奖税前不超过800万为好。即使是有意压低也是有利于新陈代谢,为数年后调整留下一定的空间。
第二,限薪令没有细化分解,没有突出优胜劣汰的宗旨。中国各级联赛球足定薪需要细化管理,例如球员的工资收入应分为二部分:A,身价基本工资(占比40%),B,比赛绩效奖励工资(占比60%)。从而形成参赛不参赛不一样,成绩好坏不一样,这样用经济手段加剧队内队外和場内埸外的竞争,有利于提高联赛的对抗性。
第三,入选国家队工资可上浮20%,也缺乏细则,更存在只奖不罚。应该是凡是入选当年国家队正式队员,其在俱乐部的身价工资上浮20%,比赛绩效奖金由国家队考评发放。如球员被国家队除名或非正常淘汰,其俱乐部必须扣发其身价工资的20%不等。国家队球员为国出征必须奖惩并用,赏罚分明。
第四,限薪令必须全面同时铺开,不存在时间上划断,给很长的过渡期。现役中国联赛所有球员以住签约同时作废,从新签约。足协应会同有关部门创造行政空间和法律支持。如发现阴阳合同扣分也应施行累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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