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童输液后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童输液后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该背时。1:输液前没有做皮试。2:药物过敏,只有10多分钟就能夺人性命,要是不能马上注射相关药物和急救保证死亡。3:送三甲医院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导致死亡。我父母虽然是医生,我小时候感冒发烧,我母亲上手术台前,带我去护士台输液,给我输液好后,甩本书喊我看,喊其他同事答个眼睛看下我,马上上手术台给病人做手术。有次我药物过敏(做了皮试),也是输液10分钟不到全身抽搐,母亲给我急救-----注射针剂,马上送抢救室,还有同事10多人把我救活,所以真心不能去小诊所输液。
(很欣慰又不少为医生考虑的网友,同时我的这番言论也让很多同行义愤填膺。请同行们看清楚尸检报告再来和我理论。我的意见也只是针对本病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医生不能保证治疗好每一位患者,但出现了诊疗差错也要勇敢面对,这样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有医疗纠纷走法律程序,给医生以尊严给患者以交代。医生讲医德,患者讲良心,纠纷靠法律才是正道。)
既然是在医院发生的意外,医院肯定多多少少是有责任的。一般来说,如果是医院对病情评估严重不足,严重违法诊疗常规造成的死亡是要负完全责任的。如果是患儿病情严重,是目前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况,医院就是次要责任。
既然不幸已经发生了,作为家属还是要理智对待,作为医生没有希望自己的患者出现问题的,但是临床情况千差万别,医生很难也不可能确保每一次的诊疗都是正确的。
作为家属正确的做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要相信法律,目前医疗官司的流程比较简单的就是找律师起诉,一般医调委会协调,不同意协调的就进入诉讼程序,然后有第三方机构找三方专家进行评审,法院会根据评审的情况决定医院承担多少责任,最后根据医院责任的比例进行赔偿。只要法院最终判决后,医院肯定会赔偿的。
灶头上死,大街上死,医院里死都不是事,只要是诊所里死便立码讹上,请问医生一共才挣你几个钱?你让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你不缺德吗?医院太平间天天有死人,不见你媒体播报,诊所偶出个事故,你嚷的恐怕地球人有不知道的
感冒可以引起病毒性心肌炎猝死,人没了病属一时很难接受,人死不能复生,但只能面对现实。
现在好多患孩生病老是被病属拖,延误治疗。听说医院很黑,可以选择大白天去。一惊一乍的,不仅吓自己,还会吓到孩子。
有一个据说44度的患孩(水银温度计根本没有44刻度),紧急让医生“抢救”。复测体温39度,病属“没事,就开点药散”……如果出现抽搐,即“烧”到大脑,那就麻烦了!
有些支气管肺炎患孩,家长总以感冒不当一回事,但病情千变万化。有的因为抱的体位姿势不对被痰堵塞气道而窒息死亡,有的呼吸衰竭,有的合并心力衰竭。这些都会导致分分钟死亡。
高热患孩农村最喜欢用高度米酒为患孩“酒精擦浴”,这样很危险,已经出现酒精中毒死亡病例。
关于手术和输液,是西医临床最常用最有效的治疗手段。是否输液治疗要根据病情变化请医生及时诊治。这也需要有会扎针的护士护理人员。你让不会为小孩扎针的护士输液挂瓶,肯定不行的,医护人员也会让患孩转送上级有条件的医院。
谢谢相邀!感冒输液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多次在头条呼吁感冒是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如果在正规医院治疗还好点,某些个体或者基层诊所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中成药注射剂和西药混在一起、多种抗生素同时使用等等就容易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当然我并不是说您这个就是因为上面原因导致的!
如果因为输液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应该保持克制、理智的处理问题,不能出现打闹行为,应该保管好病历、处方以及患者治疗时使用的药物包括输液药物,及时报警,上报市、县级卫生监督所!如果是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的黑诊所需要先把“医生”留住!
治疗出现患者死亡这是双方都不想得到的结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可先与诊所法人调解赔偿问题。也可申请当地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做医疗事故的鉴定。
医疗行为是肯定存在风险的,药物、诊断、患者本身的情况都是不确定因素,所以一旦出现患者死亡的情况,家属要绝对保持冷静的处理问题,不可打骂医护人员,也不可打砸破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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