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迪士尼道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迪士尼道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迪士尼周四发布了《曼达洛人》(The Mandalorian)中的“ The Child”图标,供Disney+ 用户用作其个人资料头像。而该公司也为发布“尤达宝宝”的头像而“致歉”。“对于可能造成的家庭争执,我们事先表示歉意。#《曼达洛人》的The Child现在可以在#Disney+上作为个人资料头像使用。”
如果用户希望在Disney +上获得他们个人资料的“尤达宝宝”(又名The Child)头像,只需点击“谁在观看?”页面。要进入“谁在观看”页面,需要点击或按“后退”按钮,直到看到屏幕左侧弹出菜单,然后向上移至“个人资料”图标并点击。
在“谁在观看”页面上,向下移至“编辑个人资料”按钮,然后点击。用户应该看到上面的一个或多个轮廓附近出现小的白色圆圈,每个圆圈内部都有一个黑色的铅笔。点击或单击您想要更改的配置文件。
据悉,这组个人资料头像极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扩展。
迪士尼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板上钉钉的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地铁飞机场属于公共交通场所,有国家委托的专人进行搜查,目的也是确保安全而且不限制食物,迪士尼搜包只是打着保证安全的幌子禁止携带食物逼游客园内消费?
众所周知,迪士尼背后是浦东政府,一个迪士尼能让地方政府为其修地铁,修高架,开拓大片土地搞酒店配套把迪士尼及周边搞成旅游度假区,为的就是地方经济发展。之前有人告迪士尼,浦东法院就以各种理由不立案。这次在华政团队专业指导下,官司一旦立案,法院不得不判。有明确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迪士尼胜算很低,法院不能明目张胆包庇。相信迪士尼通过法院途径给华东政法大学试压,大学给学生团队施压,学生即便是赢了,只是得到了名声,让法院和地方政府面子挂不住,毕业后在政法圈子很难立足。目前“和解”这个结局,对迪士尼,对华政学生,对浦东法院都是不错的。硬刚下去的结局就是赢了官司丢了前途和工作。只要撤诉,没有人告,迪士尼的违法行为就不会追究,民事法庭倾权行为只要撤诉,案子就结束了,消协和地方管理者也不会吃饱了撑着去追究迪士尼搜包的违法行为。
上海迪士尼案原告获赔50元,王洁莹为何接受调解?
因为王洁莹作为原告只向上海迪士尼索赔46.3 元。详细的诉讼要求如下:
2019年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状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
(2)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 46.3 元。
下面简单分析一下我的看法。
小王投诉的根本原因:不是为了索取巨额赔偿
根据相关报道中提到,为了解社会公众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入园的态度,小王和3名华政同学还通过不同途径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小王就发现,很多消费者虽然表达了对迪士尼相关规则的不满,但提到“起诉”时,大家都选择了“算了”、“太麻烦”等态度躲开。“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钻法律的漏洞,在消费者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侵害其正当的合法利益。”
小王的希望是:“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呼吁社会公众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向不合理的制度说不。所以,不管这次结果如何,我们都不会怂,会将诉讼坚持到底。”
类似事件
1、消费者诉天猫索赔1元获支持 广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
原告郑某诉称,2018年7月9日21时,天猫超市宣传称“帮宝适拉拉裤XL128片”型号商品将在7月10日零时开展团购活动,前5分钟单箱39.9元,每人限购5箱。原告及其亲属熬夜至7月10日零时,发现购物车里面的商品不能支付,团购时间变为7月10日10时开始。但10时购买时并没有发现“前5分钟单箱39.9元”的优惠,原告最终购买了一箱,成交价格为189元。
原告认为,其选定商品后加入购物车的行为构成承诺,双方网络购物合同成立,被告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被告撤销限时抢购价39.9元促销信息的行为,属价格欺诈。原告向广州互联网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元,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2、消费者起诉三星:索赔1元并要求道歉
据霍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诉状,霍先生拟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惠州三星)在15日内向原告提供完整(手机)检测报告,并进行合理解释;判令被告就其生产有缺陷甚至严重安全隐患的手机、未及时履行售后义务等违法行为向原告公开致歉,公开致歉渠道可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并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元。
3、小伙被讹,真相大白后索赔一元
据央广网“中国之声”9月13日报道,9月初,浙江金华的小滕骑电瓶车行至半路,听到后方电瓶车倒下,好心前去搀扶;被扶的曹先生48岁,他坚持是小滕超车撞了他才摔倒的。小滕说,扶起受伤者后,伤者起初表示了感谢,但随着路人质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伤者深以为然、应声报警。更让他“五雷轰顶”的是,事发路段的监控没有拍到事发经过。几天里,小滕被曹先生家人指责“没良心没道德”,被要求垫付医疗费用。所幸最终,警方在附近一商铺调取到现场视频,两辆电瓶车并无接触。小滕说,真相大白后,伤者妻子淡定表示:“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在他愤然称要起诉后,还回复:“你去起诉好了。”昨天(12日),小滕向“中国之声”表示,他将择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事件的启发
以上等等事件,都让我想起了秋菊的那一声:我只想要一个说法!秋菊只想争口气,要个说法。虽然只是小说中的事件,但也体现了人们的自我权益意识的觉醒。小王难道不就是现实中的秋菊打官司么?而且他的影响面更广,让以后入园参观者都能直接受益。
最后,迪士尼开园至今,很多消费者虽然表达了对迪士尼的这种规则的不满,但提到“起诉”时,大家都选择了“算了”、“太麻烦”等态度躲开。“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钻法律的漏洞,在消费者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侵害其正当的合法利益。”大学生的索赔也只是想让消费者,重视自己的权益,构造更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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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见好就收,赚了名声就撤了,知道真打官司是打不赢的……调解不进入庭审,无所谓输赢,50块是补偿也不是赔偿。
老实说,除了部分达到带食品的目的(但其实迪士尼在这次修改入园规则前一直是可以带预包装食品的,现在也不过就是比之前的状态稍放松一点而已),她诉讼最基础的扯淡“隐私”根本就放弃了。╮(╯▽╰)╭
肯定是法院做双方工作,调解撤诉。不然这个案子法院真心很难判决。迪士尼方是跨国集团公司,方方面面的关系实力不容小觑,更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支撑。而原告的诉求合情合理,深得民心,网络舆论一边倒的支持。要法院判任何一方败诉都无疑会引发新一波舆情。所以说,做双方工作,达到原告撤诉,原告不管获赔多少都算是一种胜利。这样子对法院来说是最好的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迪士尼道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迪士尼道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