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梅姨是一个人贩子,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还倒卖孩子。现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首先从源头上完善大数据,新生儿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尤其是血液的采集。其次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必须严惩,至少等同贩毒的程度,参与买卖的家庭也必须量刑。尤其可恨的是那些拐卖人口进行非法交易的更加残忍,必须严惩
梅姨落网当然高兴,全国人民拍手称快,追查这几年都没追查出来,现在突然听到这个消息,高兴的不能自理,睡觉都都感觉太高兴了,终于落网了,拐卖孩子着实可恨,恨不能把人贩子刀刀斧砍,要是造谣太可恨了,希望广州警方尽快调查出结果来公布实情,前几年说追梅姨追查到河南,找不着人了,现在突然说梅姨被抓,有点感觉造假,现在是针对二八偷换军娃的偷娃贼杜偷偷,这是怀疑,说梅姨就是杜偷偷,现在突然又说抓到梅姨了,这消息能准确吗?昨天有作者作品,二八案九省收网,网络暴徒攻击辱骂退役军人许敏的犯罪分子,被收网,这消息准确吗?
这篇报道涉及“梅姨案”这起恶性的拐卖儿童事件,报道提到该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5年间,涉及9名被拐卖儿童,5名涉案人已经被判处死刑。报道指出,对于“梅姨”的身份与下落,目前警方仅依靠口供进行核查,未有确凿证据。
关于这个报道,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拐卖儿童这类恶性犯罪应予以严厉打击,在这起“梅姨案”中,5名主犯已经被判处死刑,这 Show 出国家和社会对此类犯罪的高度重视与坚决的态度,值得肯定。
其次,尽管5名主犯已经伏法,但案件的真正主谋“梅姨”至今仍未落网,这显然是这个案件尚未完全解决的遗憾,警方应该继续深入调查,努力缉捕“梅姨”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只有将全部涉案人绳之以法,才能为9名无辜的受害儿童和其家属带来真正的正义与安慰。
再次,目前警方对“梅姨”的调查似乎存在一定困难,仅依靠口供作为关键证据显然有些薄弱。警方应该采取更积极 主动的方式深入调查,通过目击者的询问、相关线索的追查等手段来进一步确认“梅姨”的身份与行踪,这需要警方展开广泛广深的调查与搜集工作。
最后,事件发生至今已有15年之久,这使得案件的调查难度进一步加大,重要线索可能已经遗失或消弭。但这并不代表着对“梅姨”的追捕就此放弃。警方应该继续耐心地寻找新的突破口,采取更多技术手段来挖掘潜在线索,用那份执着与正义感不断推进调查,为这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总之,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希望警方继续深入调查,为9名受害儿童讨回公道,将“梅姨”绳之以法,以慰藉受害者心灵,同时彰显正义,给社会一个警醒。正如报道引述的律师所言,唯有将全部罪犯绳之以法,这起案件才能真正告一段落。
具体就是假的,假消息。其实我一刷到这个信息,就知道是假消息,一个是公安机关抓了多少年,都没消息,他们可是专业队伍,硬件软件设备都是最好的,可见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二是找到所谓“梅姨”的是一个律师,还信誓旦旦说可能性是90%,刑事案件,不是100%.就是0%、再没水平的警察也不能按“几%”来形容案件进度。三是几个受害人集体请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暂缓执行死刑?就更荒唐了,公安刑侦部门不可能不问清楚就移交起诉。更何况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重犯。最后果然是假消息。网络主播破案大都是炒作。没有可信度,希望网民仔细甄别!
感谢友人邀请,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么惩罚这个人渣?古人云,人无脸辱无法可制,狗无脸辱一棍打死,一个成年人做为邻居,丧失人伦理智,不如禽兽猪狗,一个5岁小女孩,经得起一个成年人的兽欲侵害吗?按我国宪法规定,结合婚姻法有关條文,女孩子不足18周岁,算少女,13岁以下算幼女,不论女孩是否同意过性生活,一律按强奸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赔尝,如精神补偿费,身体营养费,医疗保障费,电活费误工费等费用,当然成年人威胁强抱一般判刑较轻,对少女强奸理当重判,对幼女哪就不用多说,对一个5岁女孩身体伤害,是无法估量,无法弥补的,造成有的终身不育,見到性生活胆怯害怕,慎止讨厌反感,苦脑遗憾,伤悲欲绝,留下终身残疾,对这种人应该怎么处理,我认为对黑龙江邻居侵犯五岁小女孩一案,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以上,给小女孩及家属一个赎罪交代。回答完毕。
这个酒鬼,这个人渣,连五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看了这个新闻,我真的觉得这个人都应该枪毙他。自己家邻居的小女孩,就像自己的侄女一样,竟然这么磨灭亲情,竟然这样的残暴无理亲手的摧毁了这个年幼的小孩儿。至今孩子还在抢救室里抢救,我想这个人就应该严惩,还我们社会一个公道,让关注这个新闻事件的人放下心来。
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么惩罚这个人渣?太惨了,看得我不敢去想象,也不忍去想象。一个才年仅5岁的小女童,以后面临着无法生育的痛苦。有可能一生都在黑暗的阴影中度过了!
对这么小的幼女,还说他是有什么精神问题?一个54岁的老光棍去邻居家帮忙,吃饭喝酒后就拐走了小姑娘。只能说作为监护人真的太失责了!
拐走小姑娘,带到偏僻地方进行了强奸,太恶劣也太恶心了!怎么下得去手?才5岁呀!发生性行为也不看看这个是谁?这么小,怎么可以残暴地想干什么干什么呀?太渣了,太垃圾了!
简直就是一个神经病吧!只有要求严惩他,赔钱又赔不起人家。太可气了!
希望相关部门能尽一切办法先救救孩子!
这个人渣一无所有,根本没办法对小女孩进行赔偿!目前孩子还躺在重症监护室,因为感染而生死未卜。孩子的家人已经无力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申请了水滴 筹,但费用依然没有凑齐。孩子真的太无辜太可怜了,遇到这样的人渣,只有自认倒霉。但法律一定会严惩这个畜生,建议将这样的人终身监禁!因为一旦放入社会,就又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再次犯案的可能!
这个案例让我想起韩国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素媛。七岁的小女孩素媛漂亮可爱,却被恶魔性侵,医生说几乎要把整个肠子全部切除,安装人工肛门!小小的素媛终身都将使用人工肛门!但嫌犯却潇洒地活着。在法庭上,嫌犯辩解称:“我已经忘记了一切。”韩国的法律,因为醉酒而身心虚弱,最后仅仅判决他12年。这起真实的惨案引起了韩国民众极大的愤慨,组织了很多次游行示威。最后,韩国不得不修改法律,将刑期从15年提高到30年,甚至后面的50年!
在我国,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用这条法律来惩罚这个人渣显然太轻了!他几乎毁了小女孩的人生,孩子将一辈子生活在这件事带给她的伤害中!
强烈建议将这个人渣终身监禁!不要让他再出来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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