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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的是社会不管怎么沉沦,诗人不会沉沦。他们宁可舍身忘死,如果被现实同化了,(尽管美其名曰“现实些”),那么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海子自杀了,顾城和西麦自杀了,北岛流亡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不愿随波逐流,这充分证明了他们是真货色,不是假货!
因此诗不同于小说,不能随便出卖。别说你出300元买一首诗,就是出3000元,恐怕也没有人卖给你。出卖思想,那我们不是成了更穷的乞丐么。法国的瓦列里,美国的惠特曼,女诗人狄金森他们都是这么认为的!
呸!拿走你的臭钱!
然后偷偷眯眯地把你拉到数枝梅的墙角,媚眼如丝地问你,多给50行不行?
据说失足妇女接客也是这个路数!唯一的区别是她们要在前面加上两个字:“官人”,但中心思想并无二致。
我的诗岂能用金钱来衡量,那特么是艺术!知道啥叫艺术不?就是自以为是自鸣得意自命不凡之下的产物。当然,你这种人看不懂艺术并不稀奇,你知道茴字的四种写法么?
切!凡夫俗子,肉眼庸胎,岂知洒家诗歌之妙哉?
但是你千万别将300块甩到我面前,说不定我真的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收入囊中。诗人也得吃饭啊!诗人也得养小三啊!诗人也得四处拍马泡妞把妹然后三P啊!
吕不韦那二货写了一个《吕氏春秋》还一字千金呢,唐朝那些文人随随便便写一个墓志铭或题跋之类的,够三年花销了。若是碰上袁枚那个善于逢迎的聪明人,找他写个祭母文,没有三百两银子根本拿不出手的,三百两什么概念?你知道不?当时北京二环以内的四合院能买下来十套!!只要这货收了钱,哪怕这个身故的老女人一生毫无亮点甚至多有风流韵事,也能给你写得慈孝贞德,昭明人间,感天动地,泫然星宇。
但是,讽刺的就在于此。写出的狗屁诗若是没有人买,比有人买更操蛋!因为没有人买就说明没有价值。而没有价值的狗屁诗只能是狗屁!
于是文人就想出了一招,多少钱都卖,只不过要找一个曼妙的理由来进行自慰,这个理由是现成的,中国有伟大诗人叫杜甫,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有人鸟,他的诗在当时连九流都算不上。死了之后如何?
外国不还是有一个画家小叫梵么?那个向日葵在他活着的时候,有人出300块,他肯定卖!
所以说,理由就是这样,
这是涅槃!
我日!
恶心到我了!
凭心而论,你花钱买我的诗,我卖不?
卖啊!你眼里是诗,在我眼里就是破烂汉字,那种破烂我一天最少能写一百多首,合起来一天三万多呐!
银子哟,赤果果的银子哟!
现在很多农村里在八九十年代出生高峰期的孩子们都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时候,但是村子规模还是五六十年代时期的住房建设面积,很明显已经不能承受这么多人的居住问题,没有办法市区楼房又太贵,就只能盖房子,国家不批置安置用地就已经有点说不过去了,正所谓君生我也生,君老我未老。
用来建造安居工程,例如住房,学校,公园,还有医疗卫生院等,集中连片建造配套设施齐全的民生安居工程,还有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园区,让老百姓有房住儿童有学上,健康有人管,工作收入有保证的集中安置点
安置用地,应该是用来安置那些房子破烂,不能住人的贫困户和遭自然灾害破坏的用地。每个贫困户居住的地方不同,自然灾害也是一样。所以,只有把他们集中在一起安置,才能将用地使用最大化。个人见解,还请指教。谢谢。
首先我们要了解政府为什么要给村集体安置用地,大部分原因都是政府为了某一项目或者某一规划征用了村集体的用地,如果征用的是耕地,那么政府就要用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来补偿村集体。而这样的安置用地因为是耕地所以只能用来耕种。而如果征用的是非耕用地,那么就要看具体用途了,如果征用的是村民的宅基地或者住房用地,那么给的安置用地就需要建安置房来解决村民住宿问题。如果征用的是闲置用地那么政府给的安置用地就可以根据村里的实际需要建设一些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好了这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申请人或监护人将申请和公示原件交到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申请补办,同时带上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公示证明手续:
1、由残疾人或残疾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残疾人证》遗失补办公示证明在乡镇(街道)残联盖章和村(居)委会盖章后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示栏里公示。
3、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去民政局办理
残疾证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律法,赋予残障人士合法所拥有的证明,可以凭此证,享有国家政策法规所给予的福利待遇。包括子女就学,就业,医疗保险,残疾金扶持等等
至于残疾证破损不堪,无法合法出示使用。则须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和破损的残疾证原本,去民政局说明情况及时办理
残疾证破烂了应该到当地民政部门去申请办理。拿着有效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等。很方便的。如果快一点的当时就可以补发残疾证。现在的残疾证用途很多,一旦破损或者丢失,应该及时去申请补发。以免在日常生活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残疾证到期了,可以凭借旧的残疾证去当地残联换领新的残疾证。
这个不需要再开证明的持村(居)委会介绍信,拿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和6寸免冠彩照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证。
准备好这些资料,县残联《残疾人证》鉴定核发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按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残标准》实施评定同意之后,就可以领取残疾人证了。
残损换新提交资料
(一)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残损換新申请书(需手写)。
(仁)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三)提供残疾人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个人单页)。
(四)提供残疾人本人半年内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照片须清晰,无残留钢印、印章。
(五)交回残损《残疾人证》。
救死扶伤,不论贫贱。
我是一个急诊医生,在广州这个城市,急诊医生会同时兼任院前急救医生,我们不但需要在急诊科接诊患者,还会出车到现场去救助伤者。
我院靠近广州火车站、广东省汽车站、广州市流花客运站,可以想象,盲流三无人员特别多。这些人没有身份证、没有家人朋友、也没有钱财,一身破烂,两袖空空,一旦病倒在地,路人自然会拨打急救电话,我们会将患者接到急诊科,进行检查和治疗。
这种患者,经常还合并精神疾病,沟通起来都特别艰难。
还有的周身大小便,车回急诊后,还需要安排人给他冲澡,换上病号服,管饭。
记得有一次,车回一个非常非常非常臭的病人,那种陈旧的屎尿混杂和呕吐物一身的患者,在回来的车上,实习生狂呕,根本坚持不住。哈哈哈
面对任何患者,医生都会给予救助,这是一种社会责任,人道主义底线,一旦违背这个底线,就会受到舆论谴责。
此外,很多三无患者,也并非真的没有亲人,我们曾经照护一个患者半年,警察也协助找家人,最后家属来了,背着患者走了,没有谢谢,只有一句抱怨“怎么这么瘦!!”
当然还有一些患者,病情过于危重,最终是由警察负责安葬后事的。
作为医院和民政主管部门,应该对这类患者有一个标准的规范的、符合社会责任的处理流程。例如不应该由医生或急诊科承担这些人的欠费;不能拒诊;划拨专门款项救助这类患者。我院每年在这类患者救治方面的支出会得到市政府的一个补偿基金,大概能补助三分之一的费用,其余三分之二是由医院承担,并不会算在急诊科的头上,这给医生在救治这类患者时解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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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该,但是只能发功,只能用物理治疗,手法治疗,比如心肺复苏,没有药物怎么办?医生不生产药物和器械,只是使用者。
问这种问题,只能说小编你是个sb,不要道德绑架医生,救治身无分文的人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医生只是执行者。救治一个人不是发功就可以的,如果可以,医生自然义不容辞。但是救人需要的药品,器材,手术费用谁出?医生哪怕不要报酬,也请小编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肯定该,但是不要扣医生的钱。我也问个问题,如果小编不捐款有些小孩就看不起病,小编是否倾家荡产给这些小孩捐款看病?是否该把路边要冻死饿死的乞丐收容回家?如果大家境界都这么高了,你那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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