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造谣当街杀人被处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造谣当街杀人被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造谣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因为造谣行为会对社会秩序和个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必须予以打击。
3 如果造谣者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那么处罚也应该相应地加重,以起到警示作用。
如果这个谣言引起的后果很严重的话,那么是要处罚的。当然这个处罚不一定有其他人进行处罚,国家机关,比如说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司法机关,都会按照事情的严重程度进行查处的
发视频造谣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造谣行为可能侵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依照《民法典》第179条规定,侵权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等。
行政责任上,我国法律规定造谣行为需要承担拘留和罚款的行政责任,最高拘留10天,罚款500元以下。如果发布的谣言内容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情况就可能转化为刑事责任。
至于刑事责任,如果造谣和传谣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刑事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播或编造谣言,且故意制作虚假信息的,可以判处最高7年有期徒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网络谣言大多数是以讹传讹,要想辨别真伪真有难度。前不久合肥女老师动车堵门事件,朋友深夜发来帖子,说其老公是警察,无票上车。连夜写了问答,发给了"悟空"。"悟空"火眼金晴,审核未通过。第二天官方公开辟谣。
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自由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难免会鱼龙混珠。对于捏造新闻事实的人,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是道听途说,有的是凭空臆测,有的是为了出名,更谈不上新闻五要素了。
50岁男子暴打8岁孩童。这条新闻就有点耸人听闻了,要弄清楚作者是否有新闻线索,或者是看到了什么,立一个惊曝的标题,再夸大细节的描述。基于此,只能算作一条假新闻,追责就过份了,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对于涉及政治、安全、民生的爆炸性新闻,作者不怀好意的编造事实,并且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这种现象是不能姑息。
我喜欢写"悟空问答",好在有严格的审核机制,所以也敢发表自已的观点,也会尽量把握好新闻尺度的。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几条关于网络谣言的处理规定,主要集中在散播虚假恐怖信息,以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谣言的规定。不过这个问题有扰乱公共秩序之嫌,但是还不到刑事处罚的程度。
不过这条谣言的出现,对于网络舆论以及网络环境有不好的影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谣言”应该及时的验证才行,实践出真知,假如说,不经过论证的“谣言”,稀里糊涂就认为是“谣言”,而且还要“惩罚”发布者,这样做就显得太武断了,如果时间长了,要是“谣言”已成为“真言”了呢,那这个“惩罚”,又有谁来给承担责任呢,如果这样做,对曾经“发布信息者”就有些真的冤枉了……!
说话塌不了天的,无论是“谣言”,还是“真言”都得经过论证才行,这样才能得出结论,凡是不经过实践验证的话,其实都不是什么“良言”,更别说什么“谣言”了。
最痛恨散布谣言的人,处罚再重也不冤枉。
现在是网络时代,如果散布谣言,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造成的后果更严重。
上次我们县城有一位女士,出门散步,正好看到一辆救护车从医院里开出来,她赶紧拿出手机,拍了视频,然后发到抖音上,并且打上字幕,表述我们县城发生了肺炎疫情,病人正被救护车送往市区医院。后来引起很多人恐慌,还有人干脆打电话到医院询问,究竟有没有疫情发生。因为一时间电话询问太多,医院赶紧报了警。
其实那辆救护车只是到农村拉一位高血压病人来住院的,因为是晚上,再加上年纪比较大,儿女都不在身边,行动不便,所以才叫了救护车的,救护车只是再正常不过的行动。
后来这位发布谣言的可恨女士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两千元。
大家说,这位女士是不是罪有应得,吃饱撑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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